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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一) ▎协会、学会无权颁发招生简章

2020-12-17 12:55:59 作者 : user12 浏览 : 评论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技能相关活动的通知,明确说明,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不得擅自发证,自此开始整顿,至2017年除企业外,带有政府背景的发证机构只能发放国家职业目录清单内的140个项目。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有序将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全部退出国家职业技能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如果协会、学会可以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又叫职业技能证书), 那么仅仅教育部所属的协会、学会就可以面向,颁发所有的证书了。 除国务院规定协会、学会等不能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外。新版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同样规定,只有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才能颁发职业技能证书。
 
   在社会“认证热”的背后,存在着利益链条,有的政府部门及其下属机构,随意设置职业技能,名目繁多、重复交叉。由于利益驱动,许多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趋之若鹜。而各部门、机构推出的认证种类繁多,使得证书的权威性难以判断。
   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不仅不能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又叫职业技能证书),甚至对职业进行评价与评级,也不具备法律资格,它们只能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这些没有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机构,颁发的证书肯定不是职业技能证书。
   清理职业技能许可和认定,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至2017年9月,针对原有职业技能设置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过多过滥等问题,国务院经过“七连清”共取消了434项职业技能许可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原职业技能总量的70%以上。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总理说,“发达国家的做法,他们的水平评价基本没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普遍是由市场和社会认定的。”会议决定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全部退出国家职业技能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于1999年投资创办的JYPC考试认证中心,至今已走过风雨20年。JYPC考试认证中心是我国创办较早、规模较大、为数不多的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JYPC证书因为法律手续齐全,本身就是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是普通教育培训机构,所以不需要成为试点单位,只需向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目前备案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完成。JYPC证书成为X证书的一种,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相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放心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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